微信调戏不成 漳浦90后男子造谣姑娘炫富被拘5天
闽南网12月13日讯 新加的微信好友劈头就问“睡一晚多少钱”,这样的侮辱,让漳浦姑娘阿梅(化名)心愤难平。更令阿梅震惊的是,几天之后,对方竟在论坛上发帖,公然谩骂、造谣她炫富,煽动网友攻击她,还公布了阿梅的照片和微信号。
这事儿在当地引起关注,阿梅为此深受打击,便报警求助。涉事的90后男子邱某漳,被警方拘留了5天。目前,漳浦县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邱某漳赔偿阿梅1万元精神损失费。
昨天,漳浦法院人士和多名律师,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说,邱某漳发帖侮辱阿梅一案,是典型的网络暴力行为。专业人士提醒,市民在公共网络发声时应保持客观冷静,若遇到网络暴力要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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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发帖造谣谩骂 男子被判赔1万元
海都记者从漳浦县法院得知,此案中的原告和被告,都是当地90后,此前并不相识。
8月20日晚上7点多,漳浦小伙邱某漳,加了姑娘阿梅的微信。阿梅怎么也没想到,邱某漳在微信上说的第一句话,就把她雷到了。
“睡一晚多少钱”,邱某漳劈头就问,这让阿梅很气愤。当晚,阿梅追问几次“我怎么地你了”,没想到竟惹来更多谩骂。
8月23日上午,令阿梅震惊的事发生了:邱某漳竟在当地一个论坛上发帖,造谣称阿梅炫富,对阿梅进行谩骂、侮辱,鼓动网友攻击,他还在帖子上公布了阿梅的微信号和照片。这个帖子,很快被多次转发,对阿梅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
8月28日,阿梅报警求助。当地警方立案调查后,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邱某漳行政拘留5天。与此同时,警方还责令涉事网站删除相关帖子。9月1日,邱某漳在该论坛上发帖道歉,还登门向阿梅道歉。
阿梅认为,邱某漳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和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精神痛苦。她将邱某漳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目前,漳浦县法院依法判处邱某漳向阿梅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漳浦法院人士说,公民享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形式损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当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解读
网络暴力知多少
哪些行为属网络暴力?
言论失实、侵犯隐私、侵扰他人正常生活
昨天,漳浦法院人士和多名律师,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说,邱某漳发帖侮辱阿梅一案,是典型的网络暴力行为。但专业人士同时表示,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网络暴力”进行定义。目前,民间一般认为,这种行为集中表现为,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
专业人士分析,网络暴力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
1.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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