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迟交8个月业主心急 事发漳浦一在建小区两楼
【开发商说法】
迟交数月没什么 正在报批竣工验收
陈超自称是开发商“发言人”。昨天下午,这名发言人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称“迟几个月交房没什么”。
陈超表示,目前5号楼、7号楼水电安装作业已完成,正在报批竣工验收,并称最快在9月8日,就可交房。
陈超说,因为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才导致延期交房。他向记者出示了当地气象台相关报告,称在施工期间,漳浦雨量达到中雨程度有142天。而中雨时建筑工地是无法施工的,这属于合同中提到的不可抗力因素。
至于赔偿问题,他说,必须把这5个月扣除,按延期3个月给予赔偿。5号、7号楼的赔偿标准将参照1号、3号楼,按18元/月/平方米计算。而这一标准,是1号、3号楼业主向信访局投诉,经信访局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商、业主代表,共同确定下来的。
“5号楼、7号楼,我们也跟业主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商量好,就执行这个标准。”
但海都记者向林先生等业主求证此事时,林先生等人都说,此前开发商未找他们协商理赔事宜。
【部门回应】
正调查处理 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
“我们还没接到这个信息,暂不知情。”昨天下午,漳浦县信访局人秘科负责人吴凌云表示,将把海都记者反映的情况,向该局领导反馈,最快在今天作出答复。
昨天下午,漳浦县房管局蔡局长称,他们已接到业主关于该小区延期交房的信访件。蔡局长说,他们正在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房管局将尽快召集开发商和相关业主召开协调会,确定交房日期,协商延期交房理赔事宜。
漳浦县住建局规划办相关人士则向海都记者透露,目前,他们仅接到这一小区一期1号、3号楼的竣工验收申请及材料。这两栋楼的竣工验收正在办理当中。但他们尚未接到5号、7号楼的竣工验收申请。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杨建亮律师建议,对于延期交房,业主有权依照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作出赔偿,按照相关标准支付违约金。业主也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作出违约赔偿。(海都记者 肖和勇 见习记者 吴芳 实习生 宋斐尔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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