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浦 > 漳浦新闻 > 正文

漳浦一男子缓刑期打人换徒刑

2011-04-09 01:5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N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陈艺辉 巫明强

  本报讯 27岁的漳浦县杜浔镇人洪某山,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想,他在缓刑期间又殴打他人。昨日,漳浦法院撤销对洪某山的缓刑判决,对他执行有期徒刑。

  杜浔派出所民警介绍,洪某山缓刑期间,因摩托车与人发生刮擦,便动手殴打他人,受害人逃跑时,洪某山仍继续追打,该所在处理此事时,也了解到洪某山缓刑期间表现不好。鉴于洪某山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提请法院撤销罪犯洪某山缓刑处罚,执行徒刑。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漳浦一男子持刀砍伤女友获刑
下一条:沈海高速漳浦段 轿车冲断护栏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