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一男子缓刑期打人换徒刑 2011-04-09 01:5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N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陈艺辉 巫明强 本报讯 27岁的漳浦县杜浔镇人洪某山,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想,他在缓刑期间又殴打他人。昨日,漳浦法院撤销对洪某山的缓刑判决,对他执行有期徒刑。 杜浔派出所民警介绍,洪某山缓刑期间,因摩托车与人发生刮擦,便动手殴打他人,受害人逃跑时,洪某山仍继续追打,该所在处理此事时,也了解到洪某山缓刑期间表现不好。鉴于洪某山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提请法院撤销罪犯洪某山缓刑处罚,执行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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