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法院宣判5起危险驾驶案
海峡导报 2021-04-25 22:05
导报讯 (记者 刘龙)近日,漳浦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5起危险驾驶案件。
据了解,这5起危险驾驶案的被告人都是醉酒后驾驶,案发时他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都超过80mg/100ml的入罪标准。案件中的5名被告人,明知醉酒驾车存在危险性,依然罔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机动车辆,因发生碰擦事故或直接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
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法院对其中3名被告人判处拘役1到3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当庭收押执行。对2名被告人判处缓刑,并处罚金。法庭上,5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
交警提醒,醉酒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应牢记醉驾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