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旧镇村民公路上埋设水管 是“民生工程”吗?
大漳浦 2017-04-14 10:59
4月12日上午,漳浦公路分局路政人员进行日常公路巡查时,在漳浦县旧镇后埭村,发现村民擅自在公路路肩开挖埋设水管,路政人员立即下车制止,并当场要求其回填所挖的沟槽,恢复了公路原状。
经查,旧镇后埭村村民为了村里用水方便,正在该路段路肩开挖埋设水管。由于没有在漳浦县公路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施工人员也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该路段被挖路肩长约23米、宽约0.6米,已造成路肩严重损坏。

一开始,村民陈某并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他认为住户用水是“民生工程”,只是在路边挖条沟,埋点管而已,对公路又没有什么损害。

路政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后告知当事人,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责令其立即停工,并当场下达了《公路路政管理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恢复公路原状。经过路政人员的多次劝导,村民陈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回填了沟槽,恢复了公路原状。
漳浦公路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饮水工程是利民惠民的举措,是好事,值得赞许。但是,请务必在施工之前,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协同公路管理人员勘测路段实际情况,选择好合理的埋设位置,取得行政许可后再施工。
通讯员 蔡雪英 林炳城 张天来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