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男子追小偷致死被起诉续:警方称已依法撤销案件

海都微漳州   2017-02-17 16:01

­  案情回顾

­  51岁的蓝如童,是漳州漳浦湖西乡顶坛村村民。

­  2016年3月21日,他家的鸭被偷,在追贼过程中,小偷因雨天路滑摔倒致死。蓝如童因此被漳浦警方刑拘。

­  3月29日,漳浦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蓝如童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捕。

­  4月5日,漳浦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要求漳浦公安局补充侦查,并提出了多条意见。

­  10月27日,漳浦警方侦查终结此案,并移送给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  (事发地点)

­  进展:

­  警方称已依法撤销案件

­  2月15日,蓝如童的律师、福建朗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坤田告诉记者,他致电漳浦检察机关询问得知,此案已被退回,“等于说目前不移送审查起诉。”

­  随后,记者致电漳浦县公安局。

­  漳浦警方透露最新进展,该案移送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后被退回,要求补充侦查,警方已依法撤销案件。办案民警在电话中说,目前证据不够,若将来发现新的证据,依然可以再次立案。

­  一位资深检察官告诉记者,撤销不等于结案,“撤销意味着就目前证据而言,案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不能进入刑事诉讼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重新立案。

­  说法

­  移送起诉系警方讨论决定

­  据介绍,当地警方对涉事双方进行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同时专门委派专家重新尸检。

­  “让我们了解是怎么死的,尸检结果与第一次差不多。”死者家属郑跃平说,此前尸检显示陈顺园系重度颅脑损伤致脑功能障碍死亡,分析说摔倒可以形成。他对此表示接受,此前怀疑系遭殴打致死,因此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投诉。

­  蓝如童的儿子蓝镇煌告知,经警方居中协调,他们给死者家属赔偿7万元。王坤田证实确实给死者家属适当补偿,蓝如童曾咨询过他,“尊重当事人意见,只要认为合适就行”,“补偿并不等于有刑事上的责任,只是承担民事上的赔偿。”

­  漳浦县公安局回应,案件移送检察院并非来自家属压力,办案部门讨论了很久,鉴于确实存在拉扯衣袖情节,最终决定移送审查起诉。

­  争议

­  蓝如童仍否认有拉扯衣袖

­  去年11月14日,当地警方发布情况说明,指出蓝如童伸手拉扯陈顺园衣袖,两人同时摔倒在水泥地面上,陈顺园头部撞击水泥地致颅脑损伤。

­  双方当事人均告知,作出赔偿后案件就被撤销。蓝镇煌说父亲承受一定心理压力,撤案后心里石头也落了地。

­  拉扯衣袖致小偷摔倒死亡,是否应担刑责?该检察官说追赶小偷并发生拉扯是正常现象,失主主观上不能预料会导致盗窃者死亡,不能构成刑法上的犯罪。案件撤销合乎法律法规,这是公安机关在权限范围内的司法程序。

­  不过,蓝如童至今仍否认有拉扯衣袖。

­  善后

­  剩余赔偿款修缮陈家祖宅

­  谈及为何坚持投诉,郑跃平说“不是为了钱”。

­  他曾算了一笔账,要求蓝如童赔偿66万元,最终只从蓝如童及当地政府处获赔10万元,“如果为了钱,怎么会得到区区10万元后就不再投诉?”

­  之所以坚持讨回公道,是由于陈顺园是陈家唯一男丁,陈顺园死亡时58岁,膝下只有一个养子,是妻子带来的。陈顺园与养子关系很差,陈顺园的妻子病逝后,养子就不让陈顺园进门。因年事已高,陈顺园还丢了工作,行窃时已没什么收入。与蓝如童达成调解的时候,其养子有出面,“签了一个声明,与陈顺园没有血缘关系,放弃一切权利和义务。”

­  郑跃平说,拿到赔偿后,家属很快把陈顺园尸体火化,养子甚至没到场,也不接电话。经家族成员商议,10万元赔偿款由他保管,目前丧事花费两万元。未来若有剩余,将用于修缮陈家祖宅。

­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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