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315成功调解一起跨省消费纠纷 为陕西消费者追回10万元货款
闽南日报 2016-12-07 08:55
“非常感谢,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远在陕西,很难这么快挽回经济损失。”近日,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跨省消费纠纷,为消费者刘先生挽回损失10万元。
今年9月9日刘先生向漳浦县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花生联合收割机,在调试两次仍无法正常使用后,于9月17日要求厂家售后服务或退货均未果,无奈之下,他向陕西省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315投诉台求助。11月8日,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陕西临渭分局的投诉转办通知书后,工作人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双方了解情况,随后着手进行调解。
刘先生表示,当初在展览会上就咨询过厂家他们产的花生联合收割机能否在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使用,厂家当场明确表明可以使用,但是实际使用后发现收割极不干净,部分花生秧也拔不起来,经过两次调试也无法解决问题,要求退货退款,厂家让人过来漳浦处理,但过来后厂家并无诚意解决问题。厂家则表示,机器已经使用一段时间了,需要折旧处理,来回运输也需要一笔费用。
经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核查,投诉者反映情况属实,投诉者的花生种植在临渭区渭河滩,地势相对不平整,这套机器不适合在该地区使用。经漳浦315投诉台调解,厂家同意退货并退还购货款10万元;机器往返运输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由投诉者刘先生承担;投诉者向厂家补偿5000元,作为机器配件、更新、折旧、调试等损失费用。(蓝玉红戴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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