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11月18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少华,副主任吴川泽、张秀华、王予军、王朱申出席会议,副县长陈美慧,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议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决定免去黄瑞生等11位同志在县人民法院的职务。同时,决定任命张龙贵等13名同志在县人民法院的职务。陈少华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新任职的十三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陈晓东)
漳浦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漳浦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召开漳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12月24日-27日在绥城召开漳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期四天。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漳浦县人民政府代县长黄庆华关于漳浦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议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漳浦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漳浦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审查漳浦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漳浦县2017年县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漳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少华关于漳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漳浦县人民法院院长郑通斌关于漳浦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锦棋关于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八、选举漳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漳浦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漳浦县人民法院院长,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漳浦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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