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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

2015-11-30 15:42 来源:漳浦广电网 0

  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   聚众力 溯源头 共筑食安防线

  ——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

  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历来,食品安全工作都是漳浦县常抓不懈的主题。年初,在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后,县市场监管局更是狠下功夫建立健全“共治、责任、保障、监管”四项体系,对全县150家食品生产企业,6120家食品流通经营户、1140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强化监管,使食品安全得到保障,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政府给力,社会助力,共治体系更全面

  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作为事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来抓,全力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一是政府给力,专项机制保安全。今年我县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高比分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占乡镇政府考评25分,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考评。同时,列支1200万元,分别用于食品检测中心、农村集中屠宰场所、食品药品电子实时监控系统三个项目建设。二是社会助力,专门队伍同监督。发挥县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聘请35名服务意识强、政治觉悟高的退休老干部、共青团员、社区妇女干部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在全县285个行政村(社区)配备33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使县、乡(镇、场)、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

  二、信用为重,溯源为主,责任体系更完善

  保障食品安全,落实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尤为重要,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诚信建设、制度落实、溯源监管等三个方面努力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以制度落实为基础,理清责任主体。在食品生产经营户中扎实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在20家肉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风险度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中重点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签署食品质量安全受权文书,明确食品生产企业具体的质量安全总负责人,真正从生产源头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制度。二是以诚信建设为核心,明确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食品行业诚信建设,将全县1万多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建立了信用档案,实施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主体的责任,让不守信生产经营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约谈制度,对4家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约谈,提质量监管。三是以溯源系统为支撑,落实主体责任。县财政专门拨出100万元资金投入到食品安全电子信息化监管方面的建设,将全县规模较大的2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家食品批发企业、15家学校食堂纳入首期电子监管溯源系统,初步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实时监控管理和过程的可溯源,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确保了食品生产经营户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体现特色,打造精品,保障体系更出彩

  作为食品安全的最后一个环节,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把好餐桌安全这道关口,以乡镇为创建单元,形成以评促改、备案监管、示范带动的保障体系。一是以评促改,学校餐桌有保障。旧镇镇与县教育局、学区联合开展学校食堂专项监督评比活动,卫生条件评比不过关的学校食堂停业整改,整改验收达到要求方能继续开业,该所辖区的30家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在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食药监管所的共同督促引导下,推进食堂卫生设施的建设,为广大师生的就餐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备案监管,农村餐桌能管控。深土镇以农村聚餐备案监管为重点,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防控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截止目前已收到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报备报表16份,其中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3份,100人以上的13份,涉及就餐人数近2000人;三是示范带动,公众餐桌可监督。绥安镇严格制定餐饮示范一条街、餐饮示范店的评定标准,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餐饮服务较为集中的新都广场作为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示范街创建单位,同时,推行明厨亮灶和后厨监控视频,让群众能直观了解厨房管理,直接参与食品加工过程监督。目前该示范街的22户餐饮场所已完成明厨亮灶的改造工程,该项创建活动得到群众的好评。

  四、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监管体系更高效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肉制品、食品流通安全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和防控H7N9农村农贸市场熟食摊位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今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章案件185起,罚没收入156万元;检查327家学校食堂,向教育部门通报26家严重不规范的单位,发出3条学校食堂预警信息。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该局与公安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教育局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检察院在市场监管局设立巡回检察室,检察官及时介入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今年来共移交司法机关案件6起。三是建立食品质量抽验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验,提高稽查打假技术支撑水平,共抽样94批次,快检抽样200批次。四是建立打假举报奖励机制。制定“食品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漳浦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举报奖励专项资金50万元,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违法行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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