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掉包送货单 买家付款比实际金额多出上万元
2015-11-06 11:37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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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之间讲究一个“信”字,某些人却利用这份信任“狸猫换太子”。11月4日,曹某涉嫌诈骗罪被龙海市检察院批捕。
2015年1月,曹某到林某在漳州开发区开的冷冻食品店,表示可以提供价格优惠的冷冻食品并送货上门。
林某看他提供的条件甚是优惠,就同意建立买卖关系,并约定使用一式三联的送货单记录送货的数量和价钱,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每次交易时,双方都签名,送货单的其中一联撕下交给林某保管,另外两联曹某带走。结清货款时,用曹某的两联与林某的一联对照付款。
双方交易了一段时间,取得了林某信任后,曹某就事先准备好伪造“林某”签名的同样一种送货单,在送货时趁林某不备,和真实的送货单调包,而伪造的送货单上面的金额比实际的多出不少。
3个月后,林某发现了问题,随后通过查看监控后知道真相。经调查,曹某在2015年5月至7月期间,通过这种方式诈骗林某货款共9次,涉案价值约10万元。(林志南 韩羽珊 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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