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两村委贪污扶贫款赔青款 涉嫌贪污犯罪领刑
2015-08-21 10:36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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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村委不思为村民谋福利,却把歪主意打到村里的扶贫款、赔青款上,终是落得个犯罪获刑的下场。8月18日,云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贪污案,依法以贪污罪判处吴某川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判处吴某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经查,2010年至2011年期间,吴某川、吴某阳以及黄某受某乡政府委托,协助政府进行电线杆迁移项目建设。其间,两人通过虚涨、虚构村民赔青款的方式,虚报冒领电力公司拨付的征地赔青款6000元,通过重复报销误工补贴款的方式,在电力公司赔偿款中套取4800元。
2011年10至11月,吴某川在协助乡政府进行家园清洁过程中,在吴某阳、黄某的帮助下,通过重复报支村民家园清洁拆除房屋赔偿款,在其所在村支付家园清洁费中骗取赔偿款2400元,占为己有。
2013年3月,两人利用他们协助县扶贫办从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材料申报、参与验收、资金拨款报告、资金发放等职便,通过制作假材料等手段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22000元。
2014年1至5月,两人及赖某、黄某在受乡政府委托协助进行电网建设过程中,通过虚涨村民赔偿款的方式,虚报冒领征地赔偿款8500元。2014年12月29日,两人主动到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投案。(林惠卿 黄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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