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某农场主遭遇征地赔偿困境 16年纠纷终化解
2015-07-10 10:51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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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云霄法院城郊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特殊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老吴已有78岁高龄。他起诉的是国营某农场。1989年1月,老吴与他人合伙向国营某农场承包了苦竹坪荒山进行开垦种植。1994年底,因当地招商引资的原因,老吴的承包地被征用,但就赔青问题双方一直谈不拢,直到1999年4月,双方达成赔青协议。
国营某农场应就征用地上的农作物、建筑物部分赔偿老吴48万元,分成4期履行完毕。协议是签订了,但是赔青款却迟迟未能全部拿到手,从此老吴走上漫长的讨款之路。期间合伙人退出,又因农场经济不景气导致财政困难以及农场领导更换,虽然陆陆续续履行了部分款项,但直到起诉时尚有部分迟延利息未能付清。
受理案件后,经办的王法官多次下乡去农场了解情况,并组织了两次庭审,对主要的证据进行一一核实。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乡里召开现场调解会,就争议的焦点协商解决方案。
功夫不负苦心人,原、被告双方终于在法官的主导下取得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愿再一次性支付老吴赔青款7万元,且立即履行了款项。这笔等了16年的赔青款也终于到手了,老吴也答应息访罢诉,这起农业承包纠纷也被成功化解。(王安喜 何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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