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法院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宣判
2016-07-20 11:19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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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云霄县法院对该院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和方某分别领刑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不等。该院首例“拒执罪”的宣判,沉重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资料图片)
被告人杨某、方某系夫妻关系,因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于2013年12月12日被云霄法院判决应承担还款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相应义务。2014年7月4日,因二人均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其房屋交付拍卖,但房屋因无人竞买流拍。
2015年6月10日,法院再次查封该房屋,限制房屋二层使用,但杨某和方某置法律于不顾,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查封的被执行房屋所焊接的铁栅栏剪断,将封条撕毁,强行搬入该房屋居住。从2014年1月21日立案至今,杨某、方某经多次执行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阻碍法院的执行工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方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罗菁刘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