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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2014年度审计局部门决算说明【全文】

2015-09-09 18:31 来源:闽南网 0

  按照《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14】116号),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方面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区)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审计署或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对中央或省、市属驻平和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平和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审计部门包括7个机关行政股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和县审计局
 财政核拨
 25
 2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审计部门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推进深化改革,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为建设廉洁政府、俭朴政府、法治政府提供有力支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2014年我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项目)41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4052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4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906万元,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138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89个,损益(收支)不实153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金额65万元,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50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6篇,综合报告6篇,提出审计建议78条。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审计部门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收入32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22.3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 年初结转和结余54.16万元。

  (二)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63.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3.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43.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7.91万元,公用支出75.52万元。

  2.项目支出2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 结余分配0万元。

  7. 年末结转结余113.11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63.43万元,比2013决算数增减少64.57万元,下降19.7%,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135.52万元。

  (二)审计管理20万元。

  (三)其他审计事务支出62.32万元。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39万元。

  (五)行政单位医疗5.71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7.49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3年决算数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47万元,同比下降29.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4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5.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 %和30%,主要是:2013年经省控办批准购置一辆新车,2014年公车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接待费9.8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部门业务检查指导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3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9%,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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