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平和 > 平和新闻 > 正文

平和芦溪两村民死拉电线 野猪没电到害死捕蛙人

2015-08-25 07:52 来源:海峡导报 0

  调查:私电野猪屡禁不止

  近几年,私拉电网电死人悲剧在一些深山频频发生,有些是为了防止农作物受损,有些则是为了猎杀野生动物谋利。

  2014年10月27日,诏安县霞葛镇某村的一对兄弟,在官陂镇山坳里私设电网捕野猪,没想到野猪没捕着,同样是电死上山抓石蛙的人。

  2014年11月10日、11月16日两天,诏安、漳浦又接连发生两起电野猪却意外电死人的惨剧。

  一些村民坦言,生活在深山附近,野猪常出没损害农作物,他们的生活生产常受影响,于是便铤而走险,私拉电网,导致悲剧发生。

  警方:非法捕猎 监管有难度

  案发后,叶某某和陈某某下山通知死者家属后,并投案自首。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平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办,两名私拉电线电野猪的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平和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私拉电网电野猪是非法的。根据相关法律,一经发现,没构成伤害的,将处以治安拘留,造成严重后果如电伤或电死人的,则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平和部分山区,确实存在野猪出没,影响村民的生活生产,类似案件在前几年也发生过。”该负责人说,因此,针对山区村民,民警在创建平安果园活动中,也加强宣传,禁止村民用危险方法捕猎,禁止私拉电网电野猪。

  不过,在监管这一非法捕猎方面,该负责人坦言存在一定的难度,“私拉电线一般都在深山上,民警巡逻无法常常顾及,只能靠村民自觉,或者靠村民发现举报,但村民很少举报这一非法行为”。“对付野猪,用电或用猎枪,危险性都很大,都是非法的。”该负责人建议,村民可采用其他方法,如山猪夹或设网对付野猪。当然,接下去,民警也将和村委会协商,由村委会加强监管,一旦发现私拉电线电野猪,将严厉查处,同时,也将对山区村民加强法律宣传。

  律师:除刑责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赖丽娜律师认为,本案当中的叶某某、陈某某在未经电力供电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应当预见的公共场所擅自架设高压电线用电,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微评

  为捕野猪私设电网,好端端的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令人扼腕叹息。

  在一些山区,野猪损害了一些农民的农作物,或许是客观存在事实。但是为了捕野猪,采用极端危险的架设电网的方法都极不可取。

  野猪要防,但应有更科学的手段和途径。像这样私设电网,往往害人也害己。(导报记者 林晓琪 文/图)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平和县霞寨镇高寨村入选首批国家级乡村旅游品牌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