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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工友回家后出车祸算工伤?平和法院:争议较大

2015-07-21 08:01 来源:海峡导报 0

  载工友回家后出车祸 属工伤?平和法院认为争议较大,促成双方和解

  下班后,先载工友回家,然后在回自己居住的出租房途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近日,平和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死者家属向雇主索赔的案件。

  王某文受雇于被告林某生经营的大排档,主要从事厨师工作。2014年7月21日凌晨3时许,王某文下班后,驾驶摩托车要回其住的出租房,途中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平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小型客车司机蔡某某与王某文均负本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死者父母王某根、占某某与蔡某某就王某文死亡赔偿事宜达成协议,获得40万余元赔偿款后,又向平和法院起诉,要求雇主林某生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8746元。

  平和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文在下班后,并没有直接回其出租房,而是先用摩托车载工友林某河回家后,才掉头回其出租房。对于王某文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是否适用劳动法规所规定的“下班途中出事可以视为工伤”的争议较大。

  经法官解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林某生一次性偿付给两原告1.7万元。 (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曾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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