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信仰,是中国历史的一个奇特现象:呼唤清官的时代,必定是一个缺乏公正的时代,人们将所有的希望寄托于清官,在不论多么糟糕的时代,都能透视到官场的良知。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年代,清官更是难得。清朝嘉庆年间,就任浙江温州平阳县知县的漳州府平和县大坪人黄元规应该就是这难得清官的典范。

黄元规画像
黄元规(1753-1813),字仲模、又字希斋,福建漳州府平和县大坪人。幼年苦读诗书,聪明过人,清乾隆五十四年(1790年)38岁时中福建乙酉科文举人。其后多次赴朝考不中,于清嘉庆十五年(即公元1810年)被选任为温州府永嘉知县。一年后,调任平阳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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