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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检察院实行“AB岗”制培养青年干警

2015-06-18 14:57 来源:法制今报 0

  “‘AB岗’制度实行以来,我的业务得到更多的锻炼,受益良多。”从“AB岗”制度得到益处的干警小王如是道。近年来,为进一步培养锻炼青年干警,提高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平和县检察院实行“AB岗”制培养青年干警。

  该院“AB岗”制是指青年干警在完成好本职工作(A岗)的同时,根据干警的专业知识、发展培养方向、个性特点和个人意愿,科学设定其辅助岗位(B岗),并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模式。A岗为青年干警的主要业务责任岗位,B岗为素质拓展锻炼岗位。青年干警通过“AB岗”进一步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从而逐渐成为一名复合型人才。

  该院实行“AB岗”制以来,青年干警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10余名青年干警成为该院的业务骨干。同时也进一步缓解该院案多人少、人才断档等问题, 实现干警个人综合素质和检察工作一体化的“双提升”。(王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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