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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平和1斤柚子抽9分钱过路费 不交钱不让走

2013-11-12 09:21 来源:台海网 2
柚农把柚子从山上摘下来卖出去,经过村道时须交每斤9分钱的“过路税”。在采摘旺季,有的村民一个月就得交好几万元的“过路税”。对此,村民们意见很大。

县委书记:文峰镇领导要给出答复

  文峰镇赖镇长介绍,当初文峰镇石盘头寺理事会提出倡议,对原本仅3.5米宽的车道进行加宽,然后由使用道路的村民一起集资捐款。赖江龙表示,捐款的标准是根据当地柚子产量产值确定的,每家每户根据受益距离,按柚子的重量缴纳相应费用。

  赖镇长强调,修路与捐款都是村民的自愿行为,大部分人都在倡议书上签了字。“修路建桥是好事情,我们肯定会给予支持。”他说,当初镇党委镇政府帮助协调,促成了这个事情。

  不过,赖镇长称,修路是村民与理事会自发的行为,此后镇政府没有再过问。至于理事会如此收费是否合理,他说“不能予以正面答复”。

  昨天下午,平和县县委书记沈金水对这个问题表态,认为村务公开肯定是应该的,镇政府不去管这个事情是不对的。不过他同时表示,对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清楚,他会要求文峰镇领导给出答复。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乡村修路难,是清醒的现实。

  做了好事,得不到理解,受到诘责。这样的事也不鲜见。

  但这都不是不恰当收费的理由。

  新闻中提到的石盘头寺理事会的收费行为,有四点值得推敲:一是收据开具的是捐款,捐款是自愿的,收费带有强迫性,它们的区别可大了呢;二是收费未向税务、物价等部门报备,这行为就显得太“山寨”了,说不定要吃官司的;三是收费不透明、不规范,也没有形成共识,致使不少村民有怨言;四是柚子目前价格不高,过路费不低,这样的“抽税”标准太狠。

  因此,理事会如果真觉得委屈,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从报备手续到发票格式,再到收费公开化,功夫做足。

  当然,如果只是借修路来收费,修路时应付了事,收费时“猛于老虎”,或者与官场上的人存在利益输送,暗地里达成了某种利益分配的协议,那,即使把补救措施做得再好,也无济于事。

  事情已经发生了,总得有个了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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