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民政局   2017-03-15 16:59

­  为贯彻落实中共平和县委、平和县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平委[2017]6号)精神,2017年3月8日,平和县民政局、财政局下发《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3月12日起在平和县殡仪馆火化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免收火化费、运尸费,并免费提供一个纸棺;2016年12月1日全县殡改实施后,县殡仪馆收取的火化费、运尸费将予以退还。

­  平和县民政局

­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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