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平和县芦溪镇政府决算说明
按照《平和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芦溪镇政府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芦溪镇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财政核拨
68
5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芦溪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委“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发展方针,积极务实地开展各项工作,着重在文化、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上下工夫,着力把芦溪镇打造成特色农业强镇、边际贸易重镇、文化旅游名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招商引资,壮大经济实力。
1、经济运行指标完成情况。2015年芦溪镇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各项指标均能按进度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财税方面,财政收入1074万元,年度任务1145万元,完成率93.8%:国税完成466.9万元,年度任务351万元,完成率占133%;地税完成607万元,年度任务798万元,完成率76.4%。
2、发挥本地优势,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今年全镇协议投资完成6.65亿元,年度任务5亿元,完成率107%;合同利用外资1350万美元,年度任务110万美元,完成率1227%;实际利用外资105万美元,年度任务60万美元,完成率175%。
(二)坚持项目带动,以项目促社会经济发展。
今年来,芦溪镇以“大干6个月”活动为契机,发挥当地丰富的人文和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引进符合生态建设、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高的优质项目。
(三)坚持因村制宜,发展状大农村集体经济。
芦溪镇根据各村地理位置、资源状况等情况的不同,从实际出发,采取不同经济发展模式。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确定以“借鸡生蛋”为主的创收模式,在实践中,逐步运用起股份合作、资产盘活、人才带头的形式,形成了资源利用型、资源开发型和项目带动型等几种发展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了各村年增加可支配村财收入达4—10万元,从根本上改变村集体经济发展乏力的现状,有力地促进芦溪镇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逐渐由“输血”转为“造血”,从单一走向多元。
(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社会事业。
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围绕改善民生保发展,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思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五)坚持强基固本,凝聚力量促发展促和谐。
围绕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的目标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芦溪镇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737.47万元,本年收入2459.15万元,本年支出3194.5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2459.1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67.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651.4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4.9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807.74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3194.5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66.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859.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1.48万元,公用支出 257.54万元。
2. 项目支出2335.49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121.9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21.93万元,增长41.4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农村基础设施2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镇为改善农民居住生活环境,加大了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
(二)城乡社区规划11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1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2015年加大对美丽乡村和传统古村落的投入。
(三)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86.3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55.2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规定提高了对村书记、村主任、村两委的薪资待遇。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4.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42.5万元,下降90.6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9.5万元,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52.5万,2015年这两块支出均为0万元,所以政府性基金支出较2014年下降明显。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1.52万元,同比下降23.6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2.01 %,主要是:我单位在公务用车方面更加严格、规范。
(三)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7.82%,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以食堂用餐为主,减少浪费现象。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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