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违反技术规程采松脂 承包商被判刑10个月
2016-03-01 08:47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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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承包林地后,违反技术规程采集松脂,导致被采脂林木受到严重毁坏,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平和县法院审理了漳州市首例违反技术规程采集松脂导致被采脂林木受到严重毁坏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经查,2015年4月间,被告人莫某龙以采集松脂为由,征得平和县秀峰乡福塘村村美基点的同意,向该村十八小组承包福塘村寨仔山的马尾松、湿地松林用于采集松脂。之后,莫某龙对所承包松树采用剥树皮的方法采集松脂,其间违反松脂采集技术规程的规定,采集松脂造成被采脂林木受到毁坏。
经鉴定,涉案山地面积88亩,山林权属福塘村十八队(组);不符合国家松脂采集技术规程的规定采集松脂3036公斤,造成林木被毁坏价值17487元。莫某龙于2015年12月19日经口头传唤到案。(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沈蔚林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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