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大溪镇副镇长赖警苗被处分 因责任落实不力
2015-10-27 07:32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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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平和县大溪镇副镇长赖警苗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平和县监察局报县政府同意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据悉,这是一起“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经查,2014年至2015年3月间,大溪镇大二村党支部原书记吴进法、大二村党支部书记吴金德、党支部委员兼村委吴瑞明、党支部委员吴添德、党支部原委员吴坤和等5名村干部共同侵吞村集体资金19990元。2015年7月,这5名村干部被立案调查。
2015年9月,平和县纪委决定给予吴进法、吴金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吴添德、吴瑞明、吴坤和严重警告处分。
而这5名村干部违纪期间,赖警苗作为大溪镇大二村的挂点领导,未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疏于对大二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吴进法等5名村干部违纪行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错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平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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