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将建医护人员信用档案 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
2015-09-30 09:40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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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将建立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护人员信用记录档案。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卫计委获悉的。
据了解,漳州市于日前出台《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2020年)规划纲要》,要求在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等方面的信用建设,把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护人员信用记录档案纳入信用评价标准体系,依法依规将他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等重要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
建立信用评价标准,实行医疗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将医疗从业人员的评价情况作为评级晋升等方面的依据;建立量化分级管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机构法人约谈、通报公示、非法行医“黑名单”等制度,加大对违法失信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管处罚力度,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失信行为。(记者 张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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