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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接连诈骗骗走37辆电动车 芗城多家商店不察

2015-09-24 09:47 来源:闽南日报 0

  9月23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叶某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叶某捞钱颇有一套,专找店家套近乎,以购物为由认识店家,而后付点钱将货物留在店里,再以急着要接小孩为由,暂借店家电动车,从而将车子骗走,接连得手37辆电动车。如2014年8月22日中午,叶某先后窜至龙文区尚东琴畔2栋一家商店、芗城区江滨花园7幢一家鞋店,

  以上述的诈骗手段,骗走店家陈某一辆绿越牌小卫士电动车、杨某一辆日阳牌电动车,两辆电动车共计价值6200元。

  经查,叶某在茶叶店、鞋店、家具店、布艺店、冷饮店、便利店、花卉店、灯饰店、米粉店、养生店、书画店等共骗走电动车37辆,价值超过10万元。一些装有监控的店家报案,民警分析监控资料锁定叶某,将其擒获。(真坚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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