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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务员将建信用档案 个人诚信情况影响选拔任用

2015-09-22 07:19 来源:闽南日报 0

  昨日,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出炉。记者从纲要获悉,我市将加速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全面开展公务员信用记录工作,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

  此外,漳州还将探索把公务员个人诚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树立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并注重在平时工作中进行跟踪考评,随事随记,以真实反映公务员履行诚信义务的情况。

  据悉,该纲要旨在以健全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重点。提出到2017年,全市社会信用基础性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框架初步形成,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市信用信息库基本建成,实现互联互通等目标。

  此外,在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方面,我市提出,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医疗卫生领域信用建设方面,将制定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护人员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建立信用评价标准,实行医疗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将对医疗从业人员的评价情况作为评级晋升等的参考依据;加大对违法失信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管处罚力度,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失信行为。(记者 苏雄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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