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分类梳理219个无居民海岛 74个可适度利用
2015-09-10 10:23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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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承接 无居民海岛审查事项 办理时限减为10个工作日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比服务”活动做好用海要素保障工作的意见》(闽海渔〔2015〕137号)的要求,市海洋与渔业局积极承接省厅下放的无居民海岛审查事项,通过对全市219个无居民海岛进行分类梳理,列入适度利用类74个,并将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天压减为10个工作日,进一步便民惠企。
为深入落实简政惠民政策,我市与省厅海域海岛处多次会商,确定该审查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制定无居民海岛审查标准化办理流程和一次性告知单,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天压减为10个工作日;明确无居民海岛审查分一般用岛和简易用岛两种类型,其中对凡属用岛面积小、对岛体岸线破坏小、对海岛生态影响小的简易项目使用海岛,按照相关简化申请审批要求办理用岛手续,进一步便民惠企。(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林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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