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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鑫物业执意垄断宽带 学生质疑与移动有猫腻?

2015-09-09 08:09 来源:海峡导报 0

  通管办:物业违规并多次不配合

  漳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通鑫学生公寓的宽带问题,他们已多次调查协商,但都协商未果。对于通信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三家通信运营商均愿意配合整改,但通鑫物业不愿意配合,他们多次要到通鑫学生公寓查看管线情况,都被拒之门外。“如果是哪家通信运营商违规,省通管局有行政处罚权,但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是物业不愿意配合,物业违规也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我们也没有执法权。”该负责人表示很无奈,不过,将配合其他部门处理此事。

  物管站:物业无权垄断宽带

  “学生有权利选择用哪种宽带,物业没有权利要求学生只能用移动宽带。”漳州市物管站有关负责人表示,不过,对于学生的该起投诉,因从去年开始,已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该投诉由芗城区房管局在负责调查。

  随后,导报记者致电芗城区房管局办公室,一周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投诉案已在调查,过几天后才会有结果,等结果出来后会告知导报记者。

  工商局:物业违规 谁为宽带买单谁就有选择权

  “指定学生只能用移动宽带,这是限制竞争、排挤他人的行为,是违规的。”漳州市工商局竞争执法科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事件到底是由物业还是移动公司主导,他们正在调查。等调查明确后,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该负责人说,从目前的调查情况看,学生公寓的通信管线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但物业以存在安全隐患和方便管理等为理由,指定学生用移动宽带,法律是不允许的,物业是违规的。“谁为宽带买单,谁就有宽带选择权,学生为宽带买单,就有宽带选择权。”该负责人说,等调查结果出来后,他们将督促3家运营商对管线进行下地整改,让学生有权利选择自己满意的宽带。

  法条链接

  强制业主选择宽带最高罚10万

  今年9月1日起,《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明确“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民用建筑的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区域内的配套公用电信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收取接入费、使用费等性质类似的相关费用。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与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民用建筑的开发者、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或者妨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项目配套的电信设施。违者由电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微评

  有没有“猫腻” 公众自有判断

  这是我们的地盘,我们说了算。通鑫物业说法的确很牛!但这也是国家的地盘,国家说了不算?

  通鑫物业为何敢无视法律法规?除了“线路整改”的牵强理由外,利益驱动恐怕才是物业牛气冲天的根本原因。

  通鑫物业与移动公司之间到底有没有利益“猫腻”,我们不妄加猜测,相信公众自有判断。

  对这样的违规违法企业,学生多次投诉,媒体也多次曝光了。我们期待主管部门尽早行动,查个水落石出。在确保学生利益不受侵害的同时,也给通信市场一个阳光的示范。(导报记者 林晓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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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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