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设立涉台社区矫正基地 可解决台籍罪犯缓刑难问题
漳州设立涉台社区矫正基地 可解决台籍罪犯缓刑难问题,首批选在南靖、漳浦,10名台胞成为监督员
闽南网8月21日讯 今后,被判处拘役、宣告缓刑、有悔罪表现的在漳台籍罪犯,将作为社区矫正对象予以考察,实行统一监管矫正。昨日,漳州涉台社区矫正基地授牌暨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聘任仪式,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
漳州首批涉台社区矫正基地选在南靖、漳浦。10名台胞受聘成为漳州首批涉台社区基地监督员。
首批基地
设在南靖漳浦
台籍被告人缓刑适用时,往往因其没有大陆户籍遇到问题,诸如审前社会调查难、实施社区矫正难以指定社区、难办理相关控制手续等。
漳州市司法局局长林方介绍,漳州市中级法院与漳州市司法局制定《关于设立漳州涉台社区矫正基地的决定》和《关于聘任漳州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的决定》,考察设立漳州首批2个涉台社区矫正基地,主要职能是为台籍服刑人员提供工作岗位、临时居所、社区服务场所或临时救助,并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矫正工作。
涉台社区矫正基地选在南靖县的钰丰乐器(福建)有限公司、漳浦县的漳州坤咸日用品有限公司两家台资企业。基地将实行基地和台籍服刑人员双向选择,服刑人员未选择的,由执行机关制定。
10位台胞
受聘监督员
经漳州市台办、市台商协会推荐,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漳州市司法局联合考察决定,特聘10名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台胞或台胞眷属等担任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和监督审前社会调查,协助入矫后回访帮教、教育学习、心理辅导、社会适应性帮扶、脱管漏管预警协作。
昨日,成为监督员的台胞陈隆峰说,这是他们期盼已久的事,以往由于两岸人民在认知、民情上存在差异,台籍罪犯往往难以适应和进入大陆普通社区进行改造,而涉台社区矫正基地的成立,让譬如酒驾、醉驾等犯罪情节较轻,但悔意很深、无知犯罪的台胞享受国人同等“待遇”,可以在基地中被感化、改造。
钰丰乐器(福建)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永茂说,两三年前,有位熟识的台胞朋友因醉驾撞死人获刑三年半,他为其奔走才发现社区矫正的问题,意识到矫正基地建立的重要性。
社区矫正条件 台籍被告人适用缓刑与社区矫正对接的条件: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符合1至5项且不满18周岁、孕妇和已满75周岁者,应当宣告缓刑。(海都见习记者 吴芳 通讯员 刘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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