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未未还清 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吗?
2015-08-06 09:0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6日讯 市民李先生:我是江西人,2013年以先首付后按揭的形式,在漳州长泰县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如今房贷还未还清。去年我结婚了,婚后和妻子两人一起供房,小日子过得很幸福,但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这一直是我心里的疙瘩,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但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时被告知无法办理,说房子还在还贷中不行。
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中心:房产证加名,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证件原件,到房管局填写加名申请,经房管部门审核提交材料无误,即可到相应窗口办理加名。尚有房贷的房主往往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所以按手续操作是无法为其办理加名的,必须还清贷款才可。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加名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权属发生变更。这是实际操作中常遇见的问题,房子在贷款阶段,房产证就算办出来,也是放在银行那边,作为抵押的凭证,如果要加名,就必须要带房产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才能操作。除非把房产证从银行拿出来做变更,然而除非还完房贷,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同意。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往往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加名等于这是双方的共有财产,势必影响银行对这套房子债权的一个重新主张,对银行而言存在潜在风险。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