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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细化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12项没做好就零分

2015-07-21 08:21 来源:闽南网 0
从上车到下车共明确12个评判项目,每一项评判标准都直接扣除100分。

  2.调整考试流程规定

  学员考试过程中的考试车、考试路线和跟车安全员系电脑随机抽派,此种做法虽更为公开公平公正,但也带来跟车安全员和学员考试操作责任难以分清、驾培机构指派安全员困难等问题。

  为此,漳州借鉴全省乃至全国的普遍做法,调整考试流程。保留学员考试过程中的考试车、考试路线由电脑随机抽派,安全员则由该学员所在驾培机构负责派出,并必须具备支队审核批复资质、持有《跟车安全员证》。

  考试流程规定调整为:

  1.考试顺序调整为按车号顺序考试并分场,单号由大到小车号顺序排列,双号由小到大车号顺序排列;

  2.安全员和学员同时在入口闸机刷身份证进场准备考试;

  3.考试安排顺序按车号排列,并显示在候考室的LED屏幕上,当LED屏幕显示出当前教练车号时,教练统一带本车所有学员到出口认证区进行认证,同时确认考车号和考试线路;

  4.如果当天考试的教练车的学员未能统一到齐,考试系统将不安排该教练车进行排队考试,学员和教练一律在候考室等待,直到该车学员全部到齐或教练队到工作台确认学员缺考后再安排考试。

  5.安全员带学员到待考区后,如有多名学员,则先让一名学员上车考试,其余学员在待考区等候,依次轮流考试。

  3.修改部分考试

  违规处罚规定

  漳州交警支队原先制定发布的《漳州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跟车安全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三款规定:“违反第(五)项至第(十一)项规定,予以取消当天考试跟车工作,由本驾培机构的其他安全员代替。同时,取消跟车安全员资格,收回《跟车安全员证》,并对其所配套执教的教练车予以停止一个月绑定新学员,并予全市通报。”

  为严肃考试纪律,决定修改为“违反第(五)项至第(十一)项规定,予以取消当天考试跟车工作,由本驾培机构的其他安全员代替。同时,取消跟车安全员资格,收回《跟车安全员证》,并对其所配套执教的教练车视情予以停止一至三个月绑定新学员处罚,并予全市通报。”

  □声音

  教练、考生:难度将增加

  这一消息的公布,也再次引爆了漳州市区内各大驾校的考生和教练们。

  漳州飞鸿驾校的邹教练介绍,这一《通知》中,对考生考试的步骤要求更加明确,而且全部是一次性扣100分。如果政策落实,那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大考生的考试难度。

  漳州丰达驾校的张教练则认为,进一步细化明确评判项目,规范考试流程,虽然明显加大了考生的考试难度,以及教练的教学难度,但实际上也是对考生的行车安全负责。

  不仅是教练,考生们也对此有所顾虑。

  “评判项目更加明确,扣分制度更加严格,太可怕了。”漳州一驾校的考生小张有点不安。在之前的两次考试中,他都因操作失误而不及格。

  而另一名考生小林则认为,虽然自己的心理素质还行,学驾车步骤也比较认真,但如果流程和动作过于繁杂和严格,确实会影响考生的正常发挥。(海都记者 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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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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