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 漳州将全面实施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2015-07-09 08:05 来源:海峡导报
0
为了做好环保监管工作,漳州市将从明年1月起全面实施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以市、区、镇(街道)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
根据方案,漳州市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漳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及时查处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全市按行政区划共划分15个二级网格区域,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执法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在二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镇(乡、街道等)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社区、单元网格为四级网格,大型企业、重点开发区、重污染企业集中区、自然保护区及旅游区、饮用水源地、生态脆弱区域等需要重点防控的区域,可独立划分特定四级网格。
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 沈华铃)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