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卖毒品8.36克被判4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5-06-27 09:18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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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6月27日讯 吸毒半年吸穷了自己,无奈找毒友贩卖毒品,以贩养吸,结果涉罪入狱。昨日,海都记者获悉,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某构成贩卖毒品罪,被芗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去年上半年,中年男子曾某开始吸食毒品,仅半年时间就将原本做生意的老本吸掉。为了筹措毒资,他想到以贩养吸,并将吸食量较大的老乡庄某,列为售卖对象首选,多次向他兜售冰毒。去年11月11日下午,曾某携带冰毒准备再次贩卖给庄某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当场从身上扣押毒品8小包计5.86克。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明知是冰毒而多次予以贩卖,合计贩卖毒品8.36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海都见习记者 吴芳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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