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通速递设高校分支机构未备案被罚2.6万元
2015-06-11 11:19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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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记者昨从漳州市邮政管理局获悉,龙文区中通速递有限公司设立第二营业部及高校区营业部,在取得分支机构名录后,均未及时向管理局备案,违反相关规定,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2.6万元。
据了解,漳州邮政管理局日前就龙文区中通速递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备案事宜约谈该公司总经理,此后该公司仍未办理备案手续。在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后,漳州邮政管理局认定龙文区中通速递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邮政法相关规定,构成了“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的行为,情节严重。最终,责令该公司于30日内整改完毕,并处以罚款2.6万元。
漳州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抓好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督促取得名录的企业及时做好备案工作,有力规范全市快递市场准入和生产经营秩序。(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韩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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