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通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试行办法》
2015-06-04 08:3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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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文区通过《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试行办法》 4600名残疾人 将更多更及时受益
闽南网6月4日讯 近日,龙文区政府召开2015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龙文区残联制定的《漳州市龙文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试行办法》。
持有龙文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士,可申请配置与自身残疾类别相关,且配置后能改善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状况的辅助器具。据了解,龙文区目前有4600名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据介绍,以前残联会对贫困残疾人集中配发辅助器具,贫困残疾人申请后,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才能拿到辅助器具。该政策出台后,将使更多残疾人受益,更及时地满足他们的需求,将从制度上解决部分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就业能力,改善生存生活状况。
【补助标准】
全额性适配。即适配的辅助器具价格在1000元以内的品种,全额免费配发给适用范围内的残疾人,如拐杖、手杖、助行器、坐便椅、盲杖、轮椅等。
补贴性适配。1000元以上且在规定的适配目录以内的,在给予1000元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余额80%的补贴,但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适配补贴实行三年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申请免费配发的辅助器具不超过4件,或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元。
【申请程序】
由残疾人本人向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或镇残联提出辅助器具需求申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经申报审批同意,凭区残联出具的介绍信,到定点机构适配,受助对象只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每季末由区残联与定点机构进行结算;或由受助对象自行到其他有辅助器具适配资质的机构进行适配,持适配机构出具的正规发票到区残联办理补贴手续。(海都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陈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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