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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5村民暴打小偷5小时致其身亡 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2015-05-29 10:2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29日讯 家里遭贼,他叫来村民擒贼,可逮到人后为了问出同伙,暴打小偷近5个小时,致人伤重不治身亡。

  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发有期徒刑四年,判处林某强、郭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判处陈某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去年6月29日凌晨2点多,厦门人陈某驾车载石某、倪某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福井村亭头社盗窃牲畜(主要是鸡鸭狗等)。

  经事先分工,石某、倪某(另案处理)去偷牲畜,陈某则驾车到路边等候。在盗窃过程中,因石某、倪某的动静过大,引起狗叫,吵醒了屋主林某发。

  这时,林某发带上一把镀锌管追出门外。发现小偷沿角泰路往石门跑去,林某发又返回家中,开一辆皮卡车追去。追至村民林某强开的板材厂时,林某发叫林某强一起抓贼。两人开车追贼,后拦下一辆白色轿车,轿车上只有陈某在。陈某承认是小偷的同伙,但只载小偷过来。

  抓到陈某后,林某发、林某强叫来村民郭某、陈某平、李某等人帮忙。

  为了问出陈某的同伙,林某强等人从当天凌晨2点多至清晨6点,先后殴打陈某。直至陈某昏迷,林某发才制止并报警。第二天,陈某因伤重抢救无效身亡。

  经法医鉴定,陈某因头部挫伤,造成重度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案发后,林某发、林某强、郭某、陈某平、李某于去年6月30日到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投案。(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张小虾 林修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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