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薪资监守自盗 漳州2保安班长坏了名声还获刑
2015-05-27 07:22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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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满单位给予的工资福利,竟伙同他人利用值班之际,盗取本单位财物并出售获利。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漳州人郑某原本是漳州开发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安班长,对公司没有履行招聘时的薪资承诺心生不满,就想着盗窃公司原材料以补贴工资。
2014年5月至6月间,郑某或孤身作案或伙同公司另一保安班长廖某,利用夜间值班之际,5次盗窃公司仓库内存放的全新钢板累计4.075吨,后转卖给废品收购点,非法获利三千余元。
被抓后,郑某和廖某积极赔偿公司损失,虽然获得了公司的谅解,却也因一己私利败了名声,丢了饭碗。(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通讯员 林志南 龙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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