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对同居男女为换钱买美食 连偷20部电动车
2015-05-23 11:43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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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相差20岁的同居男女,为满足口腹之欲,连盗20部电动车。昨日,男子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年10个月,女子王某被判刑1年10个月。
58岁的黎某与38岁的王某是一对同居男女。黎某住在漳州市区,王某是市郊农民,两人都是无业人员,常常无钱可花,又爱吃美食。两人经预谋,决定盗窃电动车。
2014年5月23日晚,黎某、王某来到芗城区侨村圆湖旁边,趁他人在布篷屋内泡茶,黎某上前撬盗电动车,王某在旁边望风接应,两人盗走了一部停放在布篷屋外的捷安特电动车。之后,黎某将这辆价值2700元的车子,以600元的价格销赃给他人。
短短两个月,两人在漳州市区盗得电动车20部,价值55000元,每部以400元至7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赃,共得赃款8920元。
每次得赃后,两人便到美食店、烧烤店或烤鸭店,买一些吃的回到住处品尝,每次的赃款几乎都是一晚上就挥霍掉。第二天,他们继续作案,筹款买美食。
2014年7月28日,两人在一次盗窃中被失主发现落网。两人一起进了看守所,美食变成了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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