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推进田园都市建设 彰显“闽南风、漳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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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五” 打造四城
围绕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标,漳州将重点抓好“七个五”,即“五海”保护、“五沿”治理、“五景”建设、“五行”管控、“五古丰登”、“五大工程”、“五种提倡”,全面推进生态建设,把城市真正打造成为绿城、花城、水城和历史文化名城。目前,相关部门正加紧制定完善“七个五”《行动计划》。
“五海”保护。保护好海岸、海湾、海岛、海滩、海水等资源。
“五沿”治理。抓好沿路、沿江、沿海、沿城市周边、沿村庄周边的植被保护和青山挂白整治。
“五景”建设。推进中心市区“东西南北中”五大景观区域建设。
“五行”管控。管控好矿产、森林、水环境、企业排放、土地等五个方面。
“五古丰登”。保护好古厝、古桥、古街、古树、古牌坊等历史文化资源。
“五大工程”。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湿地修复保护工程、富美乡村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工程和旅游区风景保护工程。
“五种提倡”。提倡使用有机肥、生物防治、垃圾分类并集中处理、绿色建筑、低碳生活。
■全市森林覆盖率63.58%
漳州着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扎实推进“四绿”工程、“六大森林工程”建设,完成造林绿化36.22万亩。至2014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63.58%,在全省沿海地区最高;自然保护区达到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2015年,截至5月8日,全市完成造林绿化17.24万亩,占省政府下达任务16.691万亩的103.3%,总体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深入实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去年以来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1.79万亩。
■辖区海水水质达标率69.5%
漳州在全市首创将海岸、海滩、海湾、海水、海岛“五海”资源保护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盘子,向沿海县(市)政府下达“五海”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一系列关键措施,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2014年,漳州辖区海水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标准的海城面积达69.5%,连续4年居全省设区市首位。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2014年,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平,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2015年1-4月,市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114天,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在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占98.2%。
■省级生态市通过考核验收
2015年1月,我市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市委、市政府将生态市创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二五”以来全市生态建设资金投入累计达560亿元。全市11个县(市、区)率先在全省全覆盖通过省级以上生态县考核验收命名,长泰、南靖获评福建首批“国家生态县”,东山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入选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43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被命名为“中国温泉之城”
2014年12月11日,我市申报“中国温泉之城”正式被中国矿业联合会批准通过。漳州温泉(地热)资源十分丰富,全市出露温泉61处,温泉分布密度位居我国前列,是福建省温泉分布密度最高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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