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物业处理违法违规、公共设施缺损流程出炉
2015-05-15 08:0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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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问题】
规范流程出台后,针对常见的焦点问题,昨日海都记者联系了漳州市物管站曾站长。
1.物业能擅自断水断电吗?
案例:2013年4月,龙文区漳华苑小区,八成业主因不满物业费上涨而拒缴,物业停水停电(详见本报2013年4月8日相关报道)。
解读:曾站长称,按照漳州新物业管理规定,业主违规或违约,物业可暂时对其停电停水。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物业能擅自停电停水。首先,物业跟业主要有书面约定,比如,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中或相关补充协议有体现。此外,如果双方有约定,还要严格根据规范流程,方可采取措施。对于物业企业违反相关流程,将记入诚信评分系统中。
2.没公维金和业委会,公共设施缺损怎么办?
案例:2014年5月,漳州市区甘棠宫小区因未安装增压设备,水压低。物业归咎于自来水公司,而自来水公司认为非自身责任,结果导致高层近百住户停水1个多月(详见本报去年4月29日、5月14日、5月15日多篇报道)。
解读:曾站长称,没公维金、未成立业委会,公共设施缺损的,在一些老旧小区比较突出。如今规范流程出台,物业应严格按照流程处理,不能推诿。如果物业不按流程走,同样也将记入诚信评分系统。该流程通过细化,明确了物业的义务,让物业明确应该做什么,同时也避免物业只收费不服务。(海都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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