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
2015-05-12 07:20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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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比例达50%以上
今年,漳州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人,个人缴费水平提高到90元。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左右。
同时,还将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家属分别在居住地和户籍地参保参合的机制。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重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另外,大病患者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医疗执业保险,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导报记者 沈华铃/文 张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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