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关于《意见》中所涉及领域的特色和亮点,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体现:
构建体系,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意见》首先从构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平台)的多层次示范体系入手,夯实我市电商基础。对运营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物流仓储面积除外,下同)、入驻面积率达50%以上、实际运营1年以上、年营业收入或网络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业主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补助;运营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以上、入驻面积率达60%以上、实际运营1年以上、年营业收入或网络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给予业主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入驻园区后正常运营满一年的电商企业,按办公场所面积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补助,补助期三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其次,大力引导传统企业触网升级,塑造“漳州味”网销品牌。共提出四条措施:一是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织本地企业抱团自建电商平台或对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对促进企业增产增效、拓展网上市场成效显著的,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50%予以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是对当年新纳入正统网统计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年度第一次将网络零售额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的企业法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在我市注册且年在线销售漳州产品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当年网络实际销售漳州产品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我市企业通过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且年网络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三是支持用电子商务改造提升传统专业市场,对花卉、农产品(水产品)等我市传统专业市场引进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实现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每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专业从事代运营的企业,上年度对接20家以上本地企业、实现单家年网络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单家本地企业实现网络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四是新增部分,也是结合我市目前最新的重点项目工作所提出。3月18日,檀云坤市长在我市体育场馆综合利用的专题调研会上指出,对已建成的新体育中心要进行综合开发利用,采取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相结合,以线下实体展示馆和线上搭建“漳州味”电商销售平台相融合,打造全省首个O2O特色电商产业园区,壮大我市电子商务产业。《意见》中就着重对线上部分的扶持给出了具体的措施,对入驻“漳州味”网上平台的企业给予入驻费全额补助,由平台建设单位统一申领;同时为践行李克强总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意见》提出对入驻“漳州味”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个体,实现年销“漳州味”产品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创新模式,统筹推动农村、跨境、社区三大电商发展
该部分是《意见》的重心和亮点。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中特别提出支持“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电商新势力的发展”。我市工作也将从以下三个方向入手,下功夫大力提升城市网商发展指数。
探索电商为农服务新渠道、推进农村电商进程方面。一是鼓励搭建农业电商平台。在线销售农产品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或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一次性给予1%奖励;建立专为农产品代运营的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二是提出积极对接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企业,推进农村电商进城,有效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副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对专门为“农副产品进城”服务的物流快递企业,设立自助投递终端50个村以上的,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100个村以上的,每年给予20万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
推进跨境电商发展方面。首先,鼓励企业借助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营销,对首次入驻阿里巴巴出口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服务费补助。其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海外仓储,自建或租赁(租赁期一年及一年以上),仓储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在台湾地区或“海丝”沿线重点国家设仓的,追加50%补助,这也是落实国家关于加快“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战略的具体措施。
推动社区商业电商化发展方面。提出探索“电商+店商+点商”的新型社区服务O2O新模式。鼓励和支持线上平台自建线下社区体验中心(集商品、服务展示和用户互动于一体),并提供便民服务的社区商业模式,实现线上销售与线下体验的融合发展。对每间社区体验店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资金补助,每个平台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强化保障,完善支撑体系建设
“商贸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是构成电子商务的四个主要组成要素。《意见》从鼓励技术创新、打造优质高效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支付体系,引进和培育优秀电子商务和物流人才、加大财政和用地支持力度等三个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措施。对认定为高科技项目的电商平台建设,一次性给予50%的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注册地及结算地在本市、具有示范效应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注册收费会员企业不少于100家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快递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以及对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平台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我市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统筹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
电商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快递物流的大力配合和支撑,可以形容为“唇齿相依”的关系。《意见》从加大对快递物流财政支持、完善快递末端配送服务体系两个方面着手,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引进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行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漳委人才〔2014〕7号)的相应待遇。对评为市级电商人才培训基地、且一年举办不少于3场电商培训的(每场人数300人以上、累计参训单位200家以上),当年度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对评为市级物流快递人才培训基地、且一年举办不少于3场物流快递培训的(每场人数100人以上、累计参训单位50家以上),当年度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补助。在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的基础上,落实物流快递规划及用地保障,编制漳州市物流快递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物流快递企业入驻园区与电商企业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邮政管理部门核准并喷涂统一标示的快递车辆在市区通行、停靠、作业、车辆年检以及事故处理依法给予相应的便利。允许使用取得合法牌证的电动车(含三轮电动车)进行城市配送。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建设自助投递终端,对设立自助投递终端20个及以上的、每个自助投递终端不少于50个智能投递柜的,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上限20万元,最多补助3年(以后年度按新增个数补助)。引入专业第三方派送公司,完善多功能末端服务。建立城市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电商、快递、物流与用户的信息资源共享,每个城市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对传统企业来说,转型升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将是必由之路。‘互联网+’时代下,新一波信息经济的浪潮正滚滚袭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社区电商、传统企业触网等热潮,将推动电商产业走到我市经济舞台的中央,成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和实现途径。”市商务局局长曾建新表示,针对制约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薄弱环节,今后我市电商工作将按照“搭平台、畅渠道、创品牌、优服务”为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营造环境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合电商资源,培育一批有影响、有示范性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着力打造若干个有特色、有竞争力的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实力的第三方平台,大力提升城市网商发展指数,力争用3-5年时间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记者 李润 通讯员 黄喆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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