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人均补助154元/月
2015-05-08 08:0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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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人均补助提至154元/月
闽南网5月8日讯 日前,漳州市政府下发通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
去年,漳州市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至137元/月,达到全省中等水平。文件要求,从2015年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提高到2300元。
同时,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漳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至154元/月。提标后增加的资金从2015年1月份起发放。有关补发工作在6月份前完成。
目前,漳州市共有农村低保人数12.16万人,今年第一季度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121.62万元。(海都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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