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漳州PX工厂事故未被定性为环境事故 系安全生产事故

2015-04-08 09:44 来源:光明科技 0

  4月8日消息,昨天,福建漳州古雷PX工厂着火油罐发生复燃,而后被扑灭。根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此次事故被定性为安全生产事故,而非环境事故,“目前从对当地监测情况看,该事故对环境质量,包括水和大气没有造成特别大的影响。”

  据事故处置指挥部提供的信息,爆燃着火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现场危化品安全专家初步研判认为事故是由于二甲苯装置发生着火,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据财经网引述某大型国有石化企业的HSE负责人的话说,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是火灾引发的,由消防部门负首要责任;如果是爆炸引发的,由安监部门负责。而如果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安监部门的安评审批违法,或者环保“三同时”、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监管不到位,且审批、验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则谁违规追究谁的事故责任。如果环保审批违规,或者“三同时”验收监管不力,但与事故无因果关系,则只能追究违法审批的责任。

  笔者打开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发现,没有一条与古雷PX工厂事故有关的新闻。此前漳州安监局曾发布通报称,漳州古雷PX项目系漏油起火。

  查阅漳州安监局网站,笔者发现,去年9月24日,网站曾发布一则漳州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其中与古雷PX工厂所在地相关的信息只有寥寥数语。在各县级安监部门(企业)存在的问题中,漳浦县安监局和古雷分局的文字最少,分别是“对燃气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审批,列入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以及“1、档案归档不规范;2、行政执法少;3、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有瑕疵。”而其他区县一般都有较详细的案件检查和处罚情况说明。

  在去年11月17日发布的一则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2013.8.18”事故后续处理的通知中提到,2013年8月18日14时38分许,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中间罐区(1)T605内浮顶储罐发生一起人员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通知要求“落实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2013•8•18”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处罚,做好防范措施的跟踪落实,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县政府及市安监局”。

  古雷PX工厂上一次爆炸发生在2013年7月30日凌晨4时35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回应是,漳州古雷PX(对二甲苯)项目一条尚未投用的加氢裂化管线在充入氢气测试压力过程中,发生焊缝开裂闪燃,导致管线部分受损。

  曹湘洪院士在第一次爆炸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很困惑,“经过严格的流程以后,就不可能出现氢气的泄露问题,所以我感到这件事情很蹊跷,前面的过程一步步走下来是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的”。

  但是问题确实发生了,而且再次发生了。这次PX工厂爆炸事故发生后,曹湘洪院士说,“爆炸不是设备存在问题,就是操作出了问题。PX工厂所涉及的物料都是易燃易爆的,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容易引发爆炸”。

  第一次爆炸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生事故的只是原料输送的一个装置,对整个项目的运行不会有太大影响”。

  这次爆炸发生后,我们看到了类似的表述,“该事故对环境质量,包括水和大气没有造成特别大的影响”。(文/战钊)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古雷事故二次复燃 内里油液外溢两辆消防车被烧毁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