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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盘陀镇国道致5死9伤车祸原因:小车越过中心双实线

2015-03-28 08:25 来源:闽南网 0

  海都讯 去年8月30日,国道324线漳浦县盘陀镇牛上铺路段,一辆小车与大巴相撞,造成5死9伤。近日,事故调查报告出炉。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小车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未遵守右侧通行。同时,大巴车GPS长时间处于屏蔽状态,实时动态监控不到位,与事故发生有一定的联系。

  调查组分析认定,小车司机吴某驾车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未遵守右侧通行,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而事故间接原因有三点。其中,漳州长运集团云霄分公司安全管理有漏洞,经技术鉴定,事发大巴自去年7月16日18时至事发期间,GPS长时间处于屏蔽状态、实时动态监控不到位。同时,云霄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对云霄县长途客运站的GPS定位系统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云霄县交管大队对云霄县长途客运站的GPS定位系统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

  经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为,漳浦县“8.30”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

  小车司机吴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导致本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因此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巴司机林某的行为是本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由漳浦县交管大队实施处罚;行业处理由漳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理。

  同时,对大巴GPS监管、督察不到位,对漳州长运集团云霄分公司机务员,兼职分公司“GPS”监管吴某按规定给予处理;漳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漳州长运集团云霄分公司经理高某被责成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对漳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管理中心主任林某等6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云霄县交管大队大队长罗某、副大队长施某也分别被责成书面检查及效能告诫;云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某被责成作书面检查,云霄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朱某、副所长罗某被效能告诫。

  漳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云霄县交通局、云霄县交管大队三个责任单位被通报批评。(海都记者 苏禹成 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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