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万亩三旧项目即将盘活 旧厂房改造成新兴产业
海都闽南网讯 在我们身边,有些老旧民宅,窗户漏风,墙面斑驳,甚至没人居住;有些厂房已听不到机器声,停产已久;有些自然村,条件落后,布局散乱。这些情况将有望得到改变。
昨日,记者从漳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漳州市的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共有682个,总面积达19886.9亩,将于近期得到“二次开发”。旧城镇将成片改造或修缮排危;鼓励引导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向城镇、中心村、集镇或县域集中;积极扶植旧厂房改造成新兴产业。
26个“三旧”项目已开始改造
早在2011年11月,漳州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就已经开始对本地区“十二五”期间拟改造的“三旧”用地逐片、逐宗进行调查,掌握每片(宗)“三旧”用地涉及的土地、房屋、人口、手续等现状情况,并汇总上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备案,以便建立“三旧”用地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
为了加快改造步伐,漳州市政府又印发了《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意见》,以简化审批环节、提供高效服务,确保对“三旧”项目进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证。
截至目前,漳州已有26个总面积达1395.78亩的“三旧”项目,开始进行改造。而漳州共有682个“三旧”改造项目,占地总面积达19886.9亩。
鼓励零散自然村向城镇等集中
那么,近两万亩的“三旧”项目将如何改造?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旧城镇相对集中的区域,可根据城市规划进行成片集中改造。对零散分布的危旧房,或建筑和环境设施标准较低的街区,可采取修缮排危、加装电梯、立面整饰等进行改造。
对旧村庄改造,可采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的方式,实施全面改造;或采用清拆违建、整合交通、整饰立面、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治,鼓励引导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向城镇、中心村、集镇或县域集中。
对旧厂房改造,可采用整体搬迁、原址用地由政府收储,提升产能和改变用途三种方式进行改造。
旧厂房改新兴产业可享受地价优惠
积极扶持发展新兴产业,对利用旧厂房进行改造的,可享受地价优惠政策。对以“整体搬迁方式”改造旧厂房的,原址用地由政府收储,迁建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按工业用地最低价出让;对以“提升产能方式”改造旧厂房的,其增加容积率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对以“改变用途方式”改造旧厂房的,经批准改为金融保险、商贸会展、旅游娱乐、商务办公等,按批准改变用途时,新用途的出让地价与原工业用地剩余年期地价的差额,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后,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经批准改变用途后,用于信息服务、研发设计、仓储物流、创意文化等新兴产业的,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拟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的,应由政府实施收储后统一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在财政扶持政策方面,“三旧”改造地块的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三旧”改造地块及其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三旧”改造涉及土地用途改变,可将全部或部分收益用于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三旧”改造后复垦为耕地的,新增耕地每亩补助1.8万元,从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中安排。
选择产权调换的尽量就近就地安置
最让市民们关心的,还是“三旧”改造过程汇总的补偿扶持政策。
在补偿安置方面,对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国家规定及各地制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尽量按就地或就近予以安置。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入住改造范围内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应优先提供搬迁安置用地。(本网记者 盛凌云 通讯员 蔡亚群 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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