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加油站 冒名挨罚10万元
2012-03-06 07:4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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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闽南网讯 漳浦一加油站擅自冒用“中国石油漳州绥安加油站”的名义对外经营,于3月5日被漳浦县工商局处罚10万元。
2011年11月17日,漳浦县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家加油站的营业执照与对外销售单据中使用的公司名称不符。
经查,这家加油站是依法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2010年12月27日,该加油站所有人与中国石油福建分公司签订合同,将加油站转租,并约定在相关证照办理变更之前,加油站仍由原所有人负责经营,其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所有人负责。
目前,该加油站的营业执照还未办理变更,却将名称改掉。截至案发,该油站共销售成品油748吨,经营额704.7万元。(本网通讯员 蔡金栋 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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