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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农村“酒驾”成为监管盲区 三方面预防危害

2015-02-16 09:03 来源:闽南日报 0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接受,但在广大农村地区,有些农民由于受文化素质、法规知识欠缺等因素的制约,在“酒驾”问题上认识还不到位。

  一方面,交警部门在查处酒驾、醉驾时,往往把重点放在城区或者国道、省道、县道上,而忽视了乡村公路上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致使农村成了许多司机酒驾、醉驾的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另一方面,虽然一些车辆驾驶员也明知酒后驾车的危险性,但有的人却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探亲访友路途短、路况熟,交警又监控不到,于是就麻痹大意驾车出行,结果却发生了本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

  要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治理农村“酒驾”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要加大农村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农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平安交通的舆论氛围。

  二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有关部门要将查“酒驾”扩大到广大农村,做到常抓不懈。

  三是扩大检查范围,除汽车司机外,还应检查农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驾驶员。通过规范整治,确保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力争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吴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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