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保护不力追责一把手
2015-01-09 06:50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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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据悉,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5年将开展年度和“十二五”期末考核。
根据年度或期末考核的评分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期末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漳州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补考”仍不合格将被追责
而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漳州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如果“补考”不合格,相关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导报记者 沈华铃 张伟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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