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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条件 一次奖励10万

2014-11-13 08:2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1月13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科学技术局了解到,新出台的《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规定,漳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具备5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场地,入孵企业不少于10家。经认定的市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孵化器,对漳州属地范围内新通过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给予50万元。办法还规定入孵企业可优先享受各项科技优惠政策。

  根据办法规定,近期漳州科技局还将组织开展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海都记者 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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